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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必背公式(三)

所属分类:会计考试    发布时间: 2020-11-27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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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必背公式(三)

增值税法:

【征税范围】

24.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包装物押金】

25.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且时间在 1 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款。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

入当期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法: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

26.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27.根据规定,下列行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个人所得税法: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8.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9.对于剧本作者从电影、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产转让所得】

 30.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

纳个人所得税。

【偶然所得】

31.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