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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商品时赠送出去的优惠券怎么做账?

所属分类:会计实务    发布时间: 2020-12-16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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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商品时赠送出去的优惠券怎么做账?

如今,我们在外出就餐之后,会收到一张代金券;在购物之后会收到一张优惠券;在网购平台,比如拼多多、京东、淘宝等平台,随时都可以看到“领券”字样。对于商家来说,这是吸引顾客的一种方式、一种促销手段,对于消费者来说,货比三家,总是愿意去性价比高的商家去购物。那么,对于如此种种的优惠措施,作为商家的会计,我们应该怎样进行账务处理?

作为会计,首先要如实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所以,要知道怎么处理,先来理清经济业务的原理。

前面提到,商家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销售额,吸引顾客来消费,那么很明白,这是一种促销手段,是公司为了销售而制定的一项政策,优惠券、代金券等对于企业而言增加的这部分成本就构成了企业的销售费用。

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就知道,增加的这部分成本应该进入销售费用

但是,我们在发出优惠券的时候,是没有现金流出的,只是在未来期间内可以冲抵现金,实际上是一种应付而未付给予顾客的折扣,应做如下处理:

借:销售费用(按实际发出优惠券的金额入账)

   贷:其他应付款——优惠券

收到优惠券时:

借:其他应付款——优惠券(按实际收到优惠券的金额入账)

     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在主营业务收入金额的确认上,我们看一下相关政策: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条第五项规定,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优惠券到期未兑换即为作废后,此时,将未兑换的优惠券冲回:

借:销售费用 红字

   贷:其他应付款——优惠券(尚未收回的优惠券金额红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