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会计的人都知道,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旦选定,不能随意变更,这是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是财务工作者必须遵守的,那么,这是为什么呢?西安会计培训班老师跟大家分享一下。
多数企业在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采用直线法,少数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而直线法和加速折旧法各有各的特点。为了弄清楚折旧方法不能随意变更的原因,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固定资产折旧的相关知识。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其中,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预计净残值预期能够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终了后收回,因此计算折旧时应将其扣除。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折旧方法。企业选用不同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将影响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期间内不同时期的折旧费用,因此,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到了这里,我们应该明白,折旧方法会影响到固定资产在账面上的寿命。企业在其存续期间,该固定资产会持续为经营服务,直至报废。这同时也是符合会计基本假设中持续经营这个前提的。在持续经营前提下,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企业是否持续经营,在会计原则、会计方法的选择上有很大差别。一般情况下,应当假定企业将会按照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继续经营下去。明确这个基本假设,就意味着会计主体将按照既定用途使用资产,按照既定合约条件清偿债务,会计人员就可以再次基础上选择会计原则和会计方法。如果一个企业不能持续经营时还仍按照持续经营进行会计处理,选择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原则与方法,就不能客观的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会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
通过西安会计培训班老师上面的分析,我们明确了,折旧方法一旦选定不能随意更改的原因,其实,任何政策的实施都是经过检验的,为了良性健康的生态服务的,我们认真执行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