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培训教学过程中,有些学生咨询的问题有共性,比如不少学生问到: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定能抵扣销项税吗?
这个问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使用的一个关键问题,企业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说明具有了抵扣增值税销项税款的合法凭证,但不是说,取得了合法凭证就一定能抵扣,因为增值税税额能否抵扣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必要因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关于这一条,大家看到,用于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享受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以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是不能抵扣的。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上述几项都属于非正常损失购进的货物或者服务,企业虽然合法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是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同时,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关于这一条,其中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大家可以看到,这几项都属于终端消费,与个人消费购进货物不能抵扣都属于终端消费,所以是一致的。
(七)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