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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特殊扣除项目之工会经费、公益性捐赠支出等

所属分类:会计实务    发布时间: 2020-09-03    作者:蛰龙会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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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几次西安会计培训班老师已经陆续介绍了几个企业所得税有特殊规定的项目,今天我们继续给大家介绍以下四个此类项目。

一、公益性捐赠支出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201711日起,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其中,所称公益性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三条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


二、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扣除标准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20081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三、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四、工会经费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20107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一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


我们来看一个例子:

蛰龙商贸2019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销售成本2500万元。支付职工薪酬80万元。为西安红十字会捐赠款项10万元。直接资助贫困大学生5万元。为职工缴纳补充养老保险费6万元。向红星商贸借款50万元,支付利息5万元(银行同期贷款利息3万元)。看看如何计算蛰龙商贸2019年应纳企业所得税。

   2019年蛰龙商贸会计利润=3000-2500-80-10-5-6-5=394万元

   2019年蛰龙商贸企业所得税所得额=394+0.4+5+2+2=403.4万元

   2019年蛰龙商贸应缴企业所得税=403.4*25%=100.85万元

  企业所得税特殊扣除项目基本给大家介绍完了,希望对大家有所裨益。大家在日常工作中,要对这些内容了然于心,才可能取得税收筹划的效果。企业所得税是个比较复杂的税种,下期西安会计培训班老师将给大家介绍其他与企业所得税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