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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下,应该怎么申请失业金?

所属分类:会计实务    发布时间: 2020-10-18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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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下,应该怎么申请失业金?

面对2020年全球性的新冠肺炎疫情,我们国家出台了很多政策攻克难关,包括失业政策。但是很多人对政策理解不够,经常会有人问:失业金怎么领取?今天,我们来解读一下。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失业保险提标扩围政策宣传提纲》的通知  

(一)补助对象。202011日至1231日期间,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是否就业以用人单位为其是否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2)参保缴费1个月(含)以上或参保缴费满1年因本人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且申请时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参保单位因各种原因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在补缴历史欠费后,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新参保人员满足参保缴费1个月(含)以上因本人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条件未就业的,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二)补助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长发放6个月。

(三)执行期限。受理期限截止20201231日止,发放期限可延长至2021630日。

(四)补发情形。2020年内,对申请时已处就业状态但之前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而未及时申领的,其未就业期间的部分可一次性申请补发。

(五)申请流程。失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通过线上线下提出申请,不需办理额外的申报手续及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经办机构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自审核通过次月发放。

符合领取失业金或失业补助金条件人员,请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网上服务——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进入大厅”——失业金及补助金申领——按要求填写信息。

如有问题,请具体咨询参保所属经办机构,可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搜索“西安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电话 ”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