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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购进的不动产进项税额会计应该怎样处理?

所属分类:纳税申报    发布时间: 2021-04-14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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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知道,增值税一般包括了生产型、收入型、消费型三种类型,我国主要用的有生产型和消费型两种。随着经济环境的不断改进和..,我国增值税也逐步向消费型转换。

2016年5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依照《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分二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分二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购进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部分,应于转用的当期从进项税额中扣减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并于转用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也就是说,符合上述条件的货物和服务40%的税额是不能在当年抵扣的,但是可以在下年抵扣的。


我们来看一个例子:

2016年6月,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其已经使用了20年的办公楼,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进行装饰修缮,将一批原采购生产用材料改变用途用于装饰工程。该批材料在购进时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注明价款为600万元。增值税额102万元,企业已经..并进行了进项税额抵扣。本次装饰工程支付设计费用,取得设计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额。0.6万元支付施工单位建筑服务费用,取得增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万元,增值税额22万元,款项均已支付,则企业20166月账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办公楼修缮    8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560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498400

假设该企业201610月完工,账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办公楼    8100000

    贷:在建工程——办公楼修缮    8100000

2017年6月,企业相关账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98400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498400